細心的朋友要看看合同條款,如果養寵物的要避開,否則要消殺費50-200、沙發清洗賠償費200,墻面修補費50-600,離開要交清潔費50-200。關鍵是,他們定的條款,說收你的錢就必須收,說罰你的錢就必須罰,銷售和你說的再好沒有用。
我就是和銷售關系很好,簽了,結果他說領導說要扣錢,要么就扣他的錢。說話等于放屁了,要么你租,要么你退房,但押金不會退!這是公司規定!要住,就先把你搬家期間的電費付了!銷售說,哥,我也沒辦法!在這個城市打工不易,希望其他小伙伴擦亮眼睛,我們也只能在這里吐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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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聯系到樓主:
在我正式入住之前,這位銷售從來沒有提前和我說,搬家期間的電費還要我出。如果他說過,那我可以接受。突然通知我要交錢,我認為這很不合理。銷售及其公司的流程和行為,讓我覺得這些人做事不靠譜。他們后續很有可能以各種名義又扣錢,所以我想退租。
大概是8月21號到9月1號這期間,我沒有入住,只是搬了東西。開了空調,產生了燈、空調等之類,將近100多元的電費。
(部分聊天記錄截圖)
8月29號左右簽的合同,合同是從今年9月1號開始到明年9月1號結束。銷售拒絕退還我交的4300元押金。我目前還在公寓里,沒有搬走。
房子本身味道太大了,這么熱的天氣,搬進來住著,住出病來了。銷售明確跟我說過,在9月1號之前,提前往里面搬行李,沒關系的。他說先交個定金,陸續搬,等9月1號再正式入住。
他莫名其妙地在入住當天給我發了一個信息,說領導來檢查,有電費需要付一下。我肯定不認,他說領導說要不就從我工資當中扣。我說從哪里扣是你們內部的事情,你這樣收費不合理,銷售覺得自己很無辜。
而且這段時間他們有測試空調,陸續把桌子、沙發、床等配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們有人進去了才產生的電費。
銷售說他會像領導申請說這個電費不合理,領導答復說這個電費還是要付?赡苁撬麄冇X得理虧吧,門店的主管,說確實申請不下來扣除電費,下個月的物業補貼給你補200塊錢。
經過收電費事件之后,我覺得繼續住在這里,后續會有很多麻煩,和不可預知的費用。他們公司不值得人相信。9月1號,我還沒有入住的時候就不太想租了。
年輕人群體,在這種大的連鎖機構面前、房東面前沒有話語權。我想通過媒體跟這些年輕的小伙伴去講一講自己租公寓的這些經歷,體驗感非常差。
他們的合同條款非常不友好,我也不能說錯,畢竟我簽了字,也認可了。當時覺得,這里離我公司很近,步行大概就幾十米,就定了。
第一,比如,假設下個月不住了。離開之前,必須交最低50塊錢的保潔費,我說如果我打掃干凈交給你呢,他說那也要交。
第二,如果養貓養狗,必須交一個消殺費。我說我打掃干凈也不行?他說你只要養了,就得交。
第三,他們在杭州有很多家連鎖店,如果想在社區之內換房子,只能往高了換,不能往低了換,比如說我現在租的是4000,只能換四千以上。不可能換到3500甚至2000,不允許。
「草根姐姐阿慧」聯系到19樓幫幫團律師達人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李旻:
一、正式入住前,租客行李搬入公寓的幾天內,電費由誰承擔?
雖然雙方基于書面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約定的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起的一年。但由于公寓租賃銷售人員通過公司給了一個從8月21日就可以向公寓內搬行李的約定,該約定也就成為了合同的組成部分。
8月21日至8月31日的電費由誰來承擔,關鍵還是要看,這個電費產生的原因為何。
1、如電費產生的原因為公寓所屬公司使用的電費或者說是為測試房間而使用的電費,又或者是計算錯誤的電費,那么就不能也不應由租客來承擔。
2、如電費的產生為租客自己使用所產生的,那么租客責必須承擔上述電費。
二、租客對合同條款的各項質疑是否有法律依據,或是否合理。
1、租客質疑 “比如,假設下個月不住了。離開之前,必須交最低50塊錢的保潔費,我說如果我打掃干凈交給你呢,他說那也要交”50元保潔費的約定合法,且不違背任何合理性。
雖說租客可以打掃干凈房屋再離開,但是最大的問題是,作為公司,無法確認租客是否說了實話,也無法確認租客認為的“干凈”是否真的“干凈”,與其發生確認的成本,公司當然可以選擇重新清潔一遍的成本。
在此情況下,合同統一約定離開時支付50元保潔費,并無不妥。當然,合同中也可以不約定保潔費,但一旦約定,雙方均需要遵守。
2、租客質疑“如果養貓養狗,必須交一個消殺費。我說我打掃干凈也不行?他說你只要養了,就得交” ;
出租公寓的公司,有權決定其出租的房屋內是否允許養寵物,可以禁止,也可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同意。
在同意養寵物的情況下要求支付消殺費,并無任何不妥,也是為了保證公寓的衛生環境。
3、租客質疑“他們在杭州有很多家連鎖店,如果想在社區之內換房子,只能往高了換,不能往低了換,比如說我現在租的是4000,只能換四千以上。不可能換到3500甚至2000,不允許”。
該被質疑的合同條款在不同的情況下,可能存在有效或無效的情形。如果說公寓出租方違約在先,提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房屋,或者說房屋存在各種衛生問題、附屬家電存在問題等,租客不僅有權要求更換任意其他房屋,甚至有權要求退房并要求違約賠償。
但如果是公寓出租房提供的房屋并無任何問題,租客僅因為個人原因要求換房,那么上述條款就是有效的,對租客產生法律層面的約束。
三、法律建議
我們建議租客在租房時,一是提前驗房,確定房屋的狀況。
二是看清合同約定的內容,如發現不能接受的條款,可以要求修改條款;在出租房拒絕修改的情況下,就不要勉強租下房屋。
三是一旦發生爭議,可以撥打12348司法服務咨詢熱線進行咨詢,也可以找律師進行咨詢。在爭議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先通過各個街道或區所屬的矛調中心進行處理,在最終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你如何看待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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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樓幫幫女團「草根姐姐阿慧」,熱情暖心,條理清晰,一團亂麻也能四兩撥千斤
遇事不要急,慢慢說~